Page 253 - 市區道路工程規劃及設計規範之研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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圖 16.1  高架變電箱





               16.2.2  公共設施帶佈設公共設施之限制



                  一、在公共設施帶佈設公共設施,需滿足一般道路或交叉路口之視距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要求。


                  二、公共設施最突出之外緣與路緣線須有 20 公分以上之淨距。







               16.2.3  公共設施帶之移用


                  一、在車道寬度不足設置公車站時,得將部份公共設施帶移作公車彎
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設計。


                  二、在高停車需求且停車延時短之路段,必要時可將部份公共設施帶
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移作停車彎設計。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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