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249 - 市區道路工程規劃及設計規範之研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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成圓弧狀,半徑約 1.2~2.5 公分。但若道路之設計速率超過 60
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公里/小時,則不可設置此類緣石。


                  二、可跨越緣石之高度約為 10~15 公分,其表面斜率約為 1:1~2
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:1,車輛在緊急時可跨越而過。此類緣石可設於槽化島或中央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分隔帶之邊緣或路肩之外緣。



                  三、緣石面至車道邊緣之退縮距離宜大於 0.5 公尺,最小 0.25 公尺,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緣石起點處之退縮距離宜大於 1  公尺,最小 0.5 公尺。



                  四、緣石退縮距離或路肩寬度之漸變比例宜大於 Vd/5 比 1(Vd 代表設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計速率,單位為公里/小時)。



                  五、緣石於交叉口連接行人穿越道時,需設置緣石坡道,方便行人通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行穿越。如下圖 15.11 所示。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圖 15. 11  緣石坡道示意圖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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