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190 - 市區道路工程規劃及設計規範之研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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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二章  平面路權式輕軌運輸系統






               12.1  本章概要
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說明輕軌運輸系統定義、輕軌路權寬度與線形、設置方式、車站


                  設置方式等。
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當輕軌運輸系統車道採用立體分隔之「專有路權」時與一般捷運


                  系統相同,故不納入本規範之範圍。






               12.2  通則




               12.2.1  輕軌運輸系統定義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一種兼具公車與鐵路列車特性的運輸工具。其運量介於公車與捷



                  運系統間,且可以得較短的煞車距離,稱之為輕軌運輸系統,一般簡


                  稱為輕軌電車。廣義而言,輕軌電車只是輕軌運輸系統的一種型式。
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輕軌運輸系統的定義為:


                  一、以軌道導引與支撐的運輸工具。



                  二、具有在街道上行駛與其它交通工具混合行駛能力。


                  三、車廂重量或是軸重較捷運或傳統鐵路軌道運輸系統為輕。



                  四、通常是以電力驅動。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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