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C2.4 檢測內容
初始資料之內容由養護管理機關、養護單位依據專業意見決定。例如:有吊索系統之鋼纜,建立其鋼索振動頻率資料有利後續比對,確保索力正常。各檢測類別實施之檢測項目如下,具體內容參考第三章至第五章。
- 定期檢測:對人行天橋(含階梯)所有構件實施檢測,包括上部結構(含主構件、副構件、支承及防落設施等)、下部結構(含橋台、橋台基礎、翼牆、擋土牆、橋墩、帽梁、橋墩基礎等)、橋面系統(含橋面版、伸縮縫、路面等)、相關附屬設施(含引道、護欄、排水設施、照明設施、雨遮等);跨河人行天橋則另包含河道、引道路堤保護措施及橋基保護設施。前述檢測包括階梯相關構件,例如:階梯梁、階梯墩柱、階梯底板及梯級表面。
- 特別檢測:依據災害或事故類型與特性及嚴重程度之不同,其檢測之重點有所不同;主要項目包含整體穩定性、上部結構、支承、防落設施、伸縮縫、橋墩、橋台、基礎、橋墩保護設施、河道、引道及其他附屬設施。
- 詳細檢測:檢測內容及範圍依檢測目的及需求而訂,例如可針對某一墩或一支大梁進行局部破壞檢測或非破壞檢測。
- 對於特殊性人行天橋如吊橋、斜張橋、脊背橋、桁架橋、鋼拱橋、混合梁橋、複合梁橋等橋型,應於維護管理作業計畫中訂定檢測項目,除一般性人行天橋之檢測項目外,包含橋塔或立柱、鋼纜系統(包括鋼纜錨碇裝置、鋼纜保護套管、鋼纜)、吊索、拱肋(拱圈)或立柱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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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註解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