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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.3 維修及補強原則
人行天橋經評估判定須進行維修或補強時,其作業原則如下:
- 規劃設計時須參考檢測評估結果,並進行充分調查,依維修及補強作業特性,選擇合適之工法。
- 維修及補強依其目標,採用恢復或改善結構系統功能、增加結構強度、勁度或韌性、分散構件之應力狀況、消散或阻隔災害作用能量、置換損傷構件或延長結構耐久性等方式進行,並須適當考量應力重新分配之影響。
- 進行維修及補強時須注意施工安全及現有交通之影響,並輔以必要之臨時安全措施;另須避免施工過程中結構系統產生弱點。
- 維修及補強須考慮使用材料與既有材料間之相容性及維修補強步驟,並注意採用之材料是否符合國家標準或相關國際標準。
- 針對補強之人行天橋結構,宜依公認之學理及方法,以分析計算方法或實測法等進行補強效果之確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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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註解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