市區道路及附屬工程設計標準

市區道路及附屬工程設計標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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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條

市區道路依其功能分為快速道路、主要道路、次要道路及服務道路等四 類,並建立市區道路路網系統。

市區道路依其功能分為快速道路、主要道路、次要道路及服務道路等四 類,並建立市區道路路網系統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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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註解】